欧美等国家在既有房屋结构检测、鉴定和加固技术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们应该积极引进和吸收这些先进技术,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创新和完善,以提高既有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由于建国初期,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发展,国内资金基本上用于新建建筑,对检测鉴定方面有所忽视。上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引进国外回弹仪和超声仪,并结合实际工程应用开展了许多研究工作。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我国既有建筑的检测鉴定及相关技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建筑物抗震鉴定与抗震加固技术的发展。唐山地震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使人们开始反思并分析地震作用。
在那个年代,人们对地震的认识还停留在“天灾不可抗拒”的层面上,对地震的预测和防范意识十分薄弱。唐山地震的惨痛经历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地震是可以预防和减轻灾害的。于是,从那时起,我国开始重视建筑结构的检测鉴定工作,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和鉴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建筑结构的检测鉴定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种检测鉴定方法和相关技术不断涌现,既有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我国还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检测鉴定技术的水平。
如今,建筑结构的检测鉴定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检测鉴定技术的水平,为我国的建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1977年12月,国家颁布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23-77)以及配合该标准的《工业建筑抗震加固参考图集》(GC-01)和《民用建筑抗震加固参考图集》(GC-02)。这些规范文件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指导我国抗震鉴定加固工作进行的完善体系。常用的鉴定标准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50315-200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5023-95)、《房屋完损等级评价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YB9257-1996)、《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
鉴定标准的不断完善与其相应的检测技术也在不断发展。上世纪90年代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配筋布置情况、建筑砂浆强度等检测技术已经发展成熟,检测鉴定的工作从定性的外观检测逐渐过渡到定量的数据检测上来。目前对常用的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拔出法、超声缺陷检测法等主要检测技术进行规范化,目前已经制定的规程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88)、《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